文/来源:飞翔在深圳湾
养老金双轨制是指我国在2014年之前实行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即企业退休人员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方式计算养老金,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则按照工资收入的比例计算养老金。这种制度导致了两类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不利于社会公平和稳定。
为了消除养老金双轨制,我国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即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范围,与企业退休人员采用同一套养老金计算办法。但是,为了保障已经退休或即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我国对这一改革设置了十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于在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退休或者在2024年9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如果按照原有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可以按照原有办法全额发放养老金,并享受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的政策。这就是所谓的“限高保低”原则。
那么,在2024年10月1日以后,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将按照新办法计算养老金,这是否意味着养老金双轨制将彻底结束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新办法下,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中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而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由于他们在2014年之前没有缴纳个人账户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因此他们的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相对较低。为了弥补这一差距,我国规定,在过渡期内,对于参加新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其个人账户中每月按照其缴费基数的8%划转一定金额作为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并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利率。这就是所谓的“划转”政策。
由于“划转”政策只适用于过渡期内参加新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而不适用于企业职工,因此在过渡期结束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仍然可能享受到比企业退休人员更高的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而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越高,按照新办法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也就越高。
所以千万不要认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就平起平坐了,大概率差距还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