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是城市文明的窗口,出租车司机更是城市文明的宣传员。但有些出租车司机为了蝇头小利,不仅违反职业道德,更罔顾法律,充当起嫖客和卖淫场所的掮客。
嫌疑人李某利,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出租车司机,2018年10月25日应两名乘坐出租车人的要求,介绍2名卖淫女到乌丹镇某宾馆与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从中获利192元,被翁牛特旗公安局乌丹派出所查获,2018年12月27日,因犯介绍卖淫罪,被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嫌疑人纪某伟,户籍地赤峰市林西县,在翁牛特旗乌丹镇开出租车,应犯罪嫌疑人王某(女)的要求,为王某容留的卖淫女招揽嫖客,在载客过程中,乘客一旦有“找小姐”的意愿,纪某伟就将乘客送到王某经营的旅店,或者为其牵线搭桥,从中牟利,后被翁牛特旗公安局乌丹派出所查获,连同王某、毛某某一同起诉,2019年3月11日,被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五千元,违法所得被追缴。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警方提醒各位出租车驾驶员,切不可贪图蝇头小利,稀里糊涂走上犯罪道路。
来 源:翁牛特旗公安
编 辑丨戴思惟 李仁龙
编 校丨薛必喆
主 编丨唐建权
审 核丨于小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