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超过刑法追诉时效就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了吗?】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首先应该观察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对应的刑罚,比如小刘在2000年盗窃3000元,应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同时也无人控告小刘,小刘在5年内不再犯罪的前提下,超过五年后小刘将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点击下方蓝色链接,咨询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