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
依照刑事法律规定,凡达到一定年龄、精神正常者实施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只有达到一定年龄才具有规范意识,心智发育成熟,才能对自己所实施的客观不法行为承担责任。而年龄不同,承担责任范围也不完全相同。
1 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
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他们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以生日的第二天为满周岁,14周岁生日当天为“不满”14周岁。中国刑法之所以规定这样的犯罪年龄段,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他们发生危害行为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着重于教育、改造、挽救,即使对极度少数非处罚不可的进行处罚,其目的还是为了教育。
2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规定该八项罪的原因是其具有普遍性、易模仿性、反伦理性、危害性。只要实施了这八种行为,不仅仅是实行行为也包括预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所定的罪名也仅为这八种罪名。
这八种行为也包括法律拟制的犯罪行为,例如,《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这一规定将“抢夺”行为拟制为“抢劫”罪,14—16周岁的人,仍然对此“抢劫”承担责任。14—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八种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年满16周岁的人应对刑法中所有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以及“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刑法规定从宽处罚。《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那么法定年龄是怎么计算的呢?
以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为准,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不同时发生的,贯彻以下原则:
1 以行为时是否具有责任能力来认定是否构成犯罪。
2
行为时没有责任能力,但是在结果发生时具有防止结果义务的,不履行(制止)义务仍然成立犯罪(不作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