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来源:糊涂仙HTX
对于未成年犯罪特别是霸凌,中国肯定不是全球最宽纵的国家,但可能是最宽纵的之一。
信息社会+充足的营养条件,十四五岁半大小子牛高马大,思想复杂。你们以为他们还是个孩子,却不知他们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思维之复杂、手段之残忍超乎你的想象。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主体应该是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
我的建议:刑责年龄下调至8周岁,民事赔偿责任没有年龄限制。
8—10岁量刑尺度比照成年人的25%;
10—12岁量刑尺度比照成年人的33%;
12—14岁量刑尺度比照成年人的50%;
14—16岁量刑尺度比照成年人的67%;
16—18岁量刑尺度比照成年人的80%。
重建未成年人管教工读学校,18岁以下不进成人监狱,进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按年龄分级。
强调受害方谅解,签了谅解书就可免除刑责。不谅解就判刑。人家狮子大开口,要五十万一百万,没毛病。给不给在你,给就签谅解书,不给就判刑。
判刑也不能免除监护人民事赔偿责任,受害方另行起诉,法院判多少赔多少,不赔就加刑(最多不超过成年人量刑尺度)
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受到足够惩罚的,大概率将来还会犯罪。特别是那些有权有势但三观不正的父母,花钱拉关系腐蚀司法系统,放纵他们的心肝宝贝,他们给社会培养出的不是人才,而是恶狼、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