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由谁签字(法院判决结果谁说了算)-合肥律师之家网

   2023-08-27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780
核心提示:到法院打官司当事人最最关心的话题莫过于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是什么。而法院判决是由人写出来的,而不是机器自动生成的。那么到底

到法院打官司当事人最最关心的话题莫过于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是什么。而法院判决是由人写出来的,而不是机器自动生成的。那么到底是法院的哪些人能够决定判决结果呢?

很多人脑海里会闪现的第一个人便是“法官”。没错确实是法官对案件的认知和对法律理解决定了判决结果。可是法官这个词基本上是对法院所有工作人员的统称,但并不是所有参与这个案件的“法官”都能决定案件结果。在法院实行了员额制改革后,现在法院审理一线基本上是采用团队制,即员额法官为团队长,分别配备一个法官助理一个书记员,有些地方案件较多,可能一个法官配备3、4个书记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基本上把案件前期的送达、询问、调查取证等工作干完,而员额法官只用开庭审理就可以了。所以说,作为案件当事人你最开始接触的“法官”基本上都是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只有在开庭审理时做在审判台上的那个法官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官,根据开庭情况,原被告双提交证据的情况进行裁判案件。

案件审理又分为独任制和合议制。所谓独任制就是由员额法官一人独任审理案件,这个时候案件便有员额法官一人说了算,并由员额法官自己签署文书。这便是司法改革的最新成果,员额法官自己签署文书自己对案件结果负责,院长、庭长不再签署文书。合议制是由3人或者3人以上组成合议庭进行案件审理。合议庭审理案件最终的裁判结果由合议庭成员合议决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议庭成员之间的地位平等,不因合议庭成员是审判长或者案件承办法官而不同。

在我国法律上还规定审判委员会这一最高审判组织。审判委员会一般只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审判委员会委员一般由院长、副院长以及业务专家组成,采取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发言都记录在案,其对自己的发言负责。经过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在判决书的最后都会写明“经审委会研究,判决如下”字样,一目了然。

判决书下来由谁签字(法院判决结果谁说了算) 第1张


近年来各地法院又相继成立了“专业委员会”来讨论疑难复杂案件,专业委员会委员一般由主抓各个口的副院长及庭长组成。其成立目的主要是为了集中业务专家来讨论疑难复杂案件,加快案件处理流程,为审委会减压。专业委员会的讨论结果对案件只起参考作用,员额法官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如果不采用的话,案件在提交审委会决定。

目前我国决定案件裁判结果的只有以上三种机制。但是无论是员额法官个人合议庭或者审委会及所作出的裁判结果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来源:微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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