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产检假规定(劳动法是如何规定产检假的)

   2023-08-27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240
核心提示:产检假是为了让怀孕职工更加方便产检的一种休假,在怀孕的时候都可以进行申请,国家对于产检假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国家劳动法

产检假是为了让怀孕职工更加方便产检的一种休假,在怀孕的时候都可以进行申请,国家对于产检假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而产检假就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主要用于生产前的检查,了解孕妇身体情况及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而设定的法定假期。那么,最新的劳动法是如何规定产检假的?

北京市产检假规定(劳动法是如何规定产检假的) 第1张

网友咨询:

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的看过了,但里面只提到多少次多少次的,没有具体说一次是半天还是一天!想问清楚到底是一次是多久天数???

另外,单位要求我们老师六月份(我怀孕7个月左右)(我是幼儿园老师)要求老师去学生家里家访,我们班里有34个孩子,要每家每户走过来,而且是用自己的休息时间,这算加班么?算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吗?

我现在每天都要上网给家长发送作业、发新闻、发孩子作品等,带的班还要每天都给孩子上电子白板课!电子白板的灯光辐射好大!请问怎么办呢?现在是六个半月了。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李嘉雯律师解答:

《新劳动法》规定: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李嘉雯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产检假的规定如下: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李嘉雯律师总结:

我国对于女职工的劳动制定了特别的保护规定:产检假,用于保障妇女的正当权益,因此,孕妇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诉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去医院进行正常的产检。

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态度认真负责,用心去做每一件事。

北京市产检假规定(劳动法是如何规定产检假的)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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