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立取保候审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由于是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贯彻少押政策,提高诉讼的效益,减少羁押场所的负担,减轻国家的诉讼成本,是设立取保候审这一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意义所在。
法律咨询:取保候审押金能退吗
我老公收购了两台小偷偷的电脑被刑事拘留了,现在已经半个月了,派出所通知我可以取保候审,要两万块钱,这个钱应该交到哪里?以后可以退吗?到什么时候可以退?我老公还会被判刑吗?取保后多长时间能判还是要等取保候审期限结束?那期限一般多长
云南丙春律师事务所周加武律师回答:
派出所让你交的两万块钱属于取保候审保证金,要交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期满后应当予以退还,是否会被判刑要看案件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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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十四条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周加武律师补充:
第十五条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核申请期限或者经复核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银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第十六条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十七条执行机关应当向保证人宣布罚款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