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通事故伤人后续赔偿是怎样的(骑车逆行致人摔伤,法院依法判决赔偿)

   2023-08-28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130
核心提示:骑车逆行致使正常行驶一方避让不及而失控摔伤,虽未直接发生碰撞,逆行方依然需要担责。近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骑车逆行致使正常行驶一方避让不及而失控摔伤,虽未直接发生碰撞,逆行方依然需要担责。近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依法判决逆行方赔偿正常行驶方医药费等共计17000余元。

2021年6月,张某骑电动自行车逆行,与迎面而来骑电动车的武某相遇。原本正常行驶的武某为避让张某,失控摔倒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武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自行离开,武某由救护车护送至医院治疗。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武某将张某诉至瑶海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

庭审中,张某辩称自己并没有与武某发生碰撞,武某是自己骑车摔倒,自己不应该对武某的受伤承担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驾驶两轮电动车逆向行驶,武某为避让而摔倒受伤的事实存在,交警部门定责恰当,应予采纳。最终依法判处张某向武某赔付17000余元。

法官说法:公民生命健康权依法应受到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该案中,张某逆行在先,武某正常行驶,为避让而摔倒的事实存在,即使没有发生碰擦,逆行者也应担责。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无论是开车还是骑车,都需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要为了一时方便无视交通法规,否则,就可能因小失大,得不偿失,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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