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时常能看到外卖小哥为了准时送餐,骑着电动自行车飞快地穿插在大街大巷里,有时候还在机动车道上逆行驾驶,这些行为都是相当危险的。那么,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应如何赔付呢?
外卖小哥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实践情况,可以分为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与非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本文主要以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为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外卖小哥送餐过程中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按照如下顺序赔付:
(1)先由机动车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外卖小哥的损失。
此处需特别注意,机动车无事故责任不等于无赔偿责任。也即,机动车无责时,仍然需要在交强险无责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最大理赔总数额200000元)的范围内先行赔偿外卖小哥的损失。
(2)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机动车与外卖小哥根据过错大小承担。
实践中,考虑到外卖小哥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交强险理赔不足的部分,在赔偿比例上会适当照顾弱势一方。比如,在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机动车方需承担60%的赔偿责任,外卖小哥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只需承担4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