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人在外地怎么申请离婚呢?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郭玉棉律师解答: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诉讼离婚,一方需要到对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需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与感情破裂证据等。
根据法律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郭玉棉律师解析: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需要的材料:
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签字的),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免冠彩色照片,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郭玉棉律师简介
郭玉棉律师,从业15年,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中级经济师资格、金融中级技术资格、演出经纪人资格等。主要擅长民商事诉讼、商务谈判、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