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二、对象及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申请失业保险金,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对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
三、资金来源
失业保险基金。
四、经办流程
失业人员可选择线上或线下申领,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人员线下办理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请,线上办理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市人社局官网、“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微官网、“西安人社通”APP、支付宝“西安智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及“秦云就业”小程序等网上经办平台申领。
五、其他事项
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生育保险费,按上级具体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