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小伙伴再问:员工请事假扣款,是按20.83天还是21.75天?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20.83天是月制度工作时间,是在一个整年度计算出来的平均月工作时间。
其实具体到一个月看,并不代表一个月只要工作20.83天,有些月份可能要工作23天,有些月份可能只要工作19天,20.83是一个平均数。
而21.75是月计薪天数,也就是说,是要支付薪水的天数,它也是一个平均数,是放在一个整年度里面计算出来的月平均计薪天数,也不能理解为一个月只要工作21.75天。
20.83天是用来算工作时间的,21.75天是用来算工资的,二者不能混淆,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其中,全国法定节假日11天如下:
(一)元旦假日1天(放假3天);
(二)春节假日3天(放假7天,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到初七);
(三)“五一”国际劳动节假日1天(放假5天);
(四)“十一”国庆节假日3天(放假7天);
(五)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各1天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占比)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缺勤天数×(出勤天数占比)
月计薪天数=员工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例如:月薪7000,11月份有21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
正算法:7000÷21.75×20×(21.75÷21)=6667元
反算法:7000-7000÷21.75×1×(21.75÷21)=6667元
文/来源:HR分享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