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犯了开设赌场罪,签了这份认罪认罚具结书就可以从宽给你量刑建议。”
这句话是不是很熟悉?有的当事人被后面“从宽量刑”这几个字迷了心神,当场不带任何犹豫就唰唰地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上了自己大名。殊不知,大意了!
首先,这句话有两个漏洞。
第一,法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应视为无罪。
第二,签了认罪认罚书不一定量刑从宽,还可能会导致量刑过重。
所以要注意!认罪认罚具结书不要随意乱签,签了后悔都来不及,在签署任何文件前都要慎重考虑,三思而行,而且尽量要在律师的专业指导下进行!
这里分享两种签署了认罪认罚书可能会量刑过重的两种情况,睁大眼睛看好!
第一种情况:
涉嫌开设赌场罪,因为案件中搜集到的证据不足,涉案的犯罪事实不清,则指控涉嫌开设赌场罪可能就不成立,案件本可以争取不起诉、不留任何案底,但如果签下认罪认罚具结书,就会被认定为构成犯罪,留下案底。
第二种情况:
你本身是完全无罪的,只是因为惊慌失措想要早点回家的心情,加上口供乱七八糟再加上案件上的事实不清楚,然后稀里糊涂签下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这之后再反应过来自己可能是无罪,再想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就有很大的困难,毕竟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又不是网上聊天,说撤回就撤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