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州仍在执行延续23年的房改房补成本价及补公摊面积政策。
大约1990年开始,国家开始推行房改政策,将职工租住单位的房子按标准价卖给职工,职工购买后只占70%的产权,单位占有30%的产权。
1995年开始,国家推行强制性住房公积金政策,1995年开始执行成本价购房政策,过去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可以按成本价补交30%的单位产权。
1999年7月1起至12月31日购房的职工,必须一同购买公摊面积,2000年1月1日起,国家结束房改政策,中国开启了商品房时代。
于此同时,前面未购买成本价及公摊面积的房改房仍可以按照1999年价格自愿补交,至目前为止,该惠民政策乃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