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改革开放40年★
作者简介:王怀相,1965年10月生,曹妃甸人,大学学历。曾任过中学教师,后从事物价、工商管理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等工作,现在曹妃甸湿地管理处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始末
一、政府主导,隆重开局
2006年1月16日我从县物价局调到卫生局,任新农合办公室主任。一干就是10年。
当时,初来乍到,接手新业务,原想肯定困难不少。但在添置电脑、上工作系统、组建网络、建设平台、办文办会等工作中,由于政府领导和局领导都是一路绿灯,全力支持,因此开局顺利。
为了尽快适应工作,我加快自学新农合知识,我了解到,我们国家从2002年就开始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当时国务院主管领导是吴怡副总理,她在各地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专家的制度设计方案以及省市的试点方案就是我们制定政策的依据。
通过查阅历史资料得知,在农垦时期就有合作医疗。各农场职工和家属均享受合作医疗。职工家属每人每年向所在生产队缴纳现金(五保户免交)2元,生产队补贴2元做为合作医疗基金。基金超支不补,结余转下年。此办法1990年后仍沿用。后来,随着农垦体制改革和农场经济状况的不景气,合作医疗越来越举步维艰,难以为继,最后名存实亡。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职工加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庞大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职业人员就成了就医无保障的人群。在我们这个本来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县,群众就医难、看病难的局面产生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也出现了,甚至有几个场镇卫生院濒临倒闭关门,老的合作医疗制度彻底瓦解。
在这样的背景下,2006年唐海县被唐山市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试点县范围。这是一件划时代的大好事。党中央、国务院把办好“新农合”提升到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高度,要求我们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办实。2006年1月县里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当时的县长王晓谦为组长,主管副县长李季莲为副组长主抓这项工作,各场镇也都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可谓隆重开局。
开局第一年,按照省里的政策框架,县政府确定我县的人均筹资标准是60元,其中个人20元,财政补贴40元。全市其他试点县区55元。我县的起点比较高,同时还从60元中拿出10元钱建立门诊家庭账户基金,全家人可以合用。我县农村居民9.29万人(含3万多农工)当年参合,参合率达到91.55%。当年资金使用率达到78%,运行平稳而有效。农村居民从此有了盼望已久的“医保”。因此,新农合也称为农民的“医保”。我县的农工群众初步尝到了新的惠农政策的甜头,群众十分欢迎和满意。濒临倒闭的场镇卫生院也逐步热闹起来。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规定:“农垦系统、华侨农场、林场、各类开发区中属于农业人口的居民,按照农民自愿和属地化原则纳入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我县具有争议的3万农垦职工纳入合作医疗有了政策支持。
二、完善体系,快速发展
1、结合县情,提标扩面。2007年年初,我县仍然有1.5万城镇居民还是自费就医,一种不平衡开始产生,有上访苗头出现。就在这时,全国“两会”召开。国务院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没有等待,而是把实现医疗保障全覆盖作为工作的重点,作为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并把在城镇居民中推行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当年政府为群众办的10件实事之一。王晓谦县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政府力争在三五年内,通过逐年加大财政投入,使合作医疗的报销水平,达到或接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水平,决定于2007年对1.5万名没有医疗保障的城镇居民中也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县委、县政府领导通过研究,责成卫生局拿出调研方案。卫生局方案经多方调研,由我起草,报局领导讨论修订,提交政府领导后,迅速得到批准。方案设定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县财政每人补贴70元,人均筹资总额达到100元。城镇居民的补偿和管理模式完全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模式。此举深得民心,唐海镇居民踊跃参合。到2007年6月份,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的各项设备已经到位,网络端口连接完毕,经过紧张而有序地准备工作,实现了上半年启动报销。到2008年,国家在人社部主导下实行城镇居民医保,根据隶属权限划分,我县的城镇居民医保整体归口,划转到了人社部门,由医保中心经办。此时的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提高到了150元,翻了将近一番。
2、门诊特病,纳入报销。按下葫芦浮起瓢。虽然我县政策起点高,惠及面宽了,可还是有一些因病返贫致贫的慢性病患者并不满足现状。他们看到职工报销有门诊特殊疾病的政策,而新农合没有,开始频频上访。有的时候,我的办公室接待几个尿毒症患者。看着他们颤颤巍巍爬上楼梯,我真怕他们倒在地上,我一般都要叫来两个同事在旁边看护,耐心劝导,走的时候搀扶下楼。尿毒症患者靠透析生存,有的场镇领导和工作人员都曾自掏腰包接济他们。亲戚朋友都借遍了,没钱透析了,用不了几天人就没了。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卫生局参照职工医保的模式制定了补偿方案,成立了慢性病大额门诊鉴定专家组,。把尿毒症肾透析、癌症、重性精神病等15个病种纳入慢病门诊报销范围。以后逐年增加病种,提高报销比例,每年平均纳入的人数达到600~700人。这项制度走在了全省的前列。通过住院报销、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再加上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政策,透析患者、癌症病人的生存率大大提高,死亡率大大下降。
3、大病医保,开拓创新。2009年年初,为了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针对群众反映和要求最强烈的问题,我们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建设性方案。据了解,河北省只有阜平县搞过尝试性运行。我联系上他们的新农合部门,拿到了方案。经过调整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唐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上报县卫生局。在这个方案的起草过程中,我充分利用了信息化、大数据的手段对筹资额度和要实现的目标进行比对,基础调查做到了严谨细致,指标测算比较精准。经局领导研究修改,上报到县政府。一周后,孙立标局长带我参加了县长办公会。在会上,时任县长李建新对与会的领导们说:“我认为,大家想问题干事情应该向卫生局学习,他们拿出个方案,财政给每个参合群众拿出10元钱,总共100多万元就能实现给每个大病患者报销到15万,报销水平翻一倍,这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的大问题”。会后,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这个方案。县委、县政府和县城乡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依据这一方案做出具体安排,明确提出:以提高保障水平为目的,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等值化,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改革门诊补偿模式,条件成熟立即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按比例报销)模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制度。给10万参合农民入上大病保险,县财政从统筹基金中拿出100万元,使得花费5万元以上大病患者赔付比例达到80%~90%,封顶线达到15万元,有效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有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制度很快落地。这项制度比全国全面推开在时间上提前了4年。
三、运行平稳成效显著
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06年的人均60元到2010年增长到300元,5年增长5倍。在市级定点医院的实际平均报销比例接近了职工医保的水平,有的病种甚至比城镇职工的还高,新农合制度运行达到了最佳状态。从2011~2016年国家开始逐渐加大资金配套比例,以后历年的筹资标准分别为310元、360元、445元、530元、620元。我县的筹资标准始终在全市最高。曹妃甸的新农合主要指标水平排名在全市一直比较靠前。
显著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到黑龙江漠河、河北省卫生厅、保定市各县区、承德、秦皇岛等地卫生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学习和考察,也得到了唐山电视台、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的采访报道。2012年3月19日人民网发表了《人民日报》记者李丽辉的文章《政府多投10元,农民医保翻倍》,记述了她采访我县六农场曾二村的一个参合农民贾奎阁的情况。老贾因患心梗加上心内膜炎,两个多月的住院,花费将近14万元,把家底花光还借了许多债务。实在没辙,只好放弃治疗,拉回家来等着安排后事。这时,新农合管理站的胡振华副站长来到他家,了解到他家的难处并告诉他的家人:“这么重的病该治还是要治,医疗费用这块咱多想办法,新农合报不了的还有商业保险”。就这样,老贾两次住院花费近20万元。记者来到他家时,看到老贾恢复的还不错。老贾的老伴跟记者算了一笔细账:“老贾住院费用新农合给报了5万元,剩下的转到大病保险,保险公司又给报了7.8万元,后来又从民政部门报了2.4万元的大病救助。几笔加在一起,帮我们解决了15万元的费用负担,这可不是个小的数目啊”。
完善的农村医保制度使得外地区、外县的老百姓都羡慕唐海县的居民了,女孩子外嫁都不迁户口了。2012年7月唐海县撤县设区,新规划进来原属滦南县的柳赞镇和南堡滨海镇两个镇的3万多居民都非常高兴在曹妃甸入合作医疗,就连南堡原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8000名失地非农业居民也经过申请,退出城镇居民医保,加入了新农合。
10年的新农合管理工作,是我职业生涯和为党工作比较充实的10年。在工作中,县卫生局的领导责任心强、敢于担当和工作务实,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我至今还记得孙立标局长叮嘱我的话:“干这个合作医疗,你一定要把脚踩在老百姓这一边”。我也清楚地记得分管副局长郑天然,新农合每一个方案的上报,他都亲自跑到政府办公室盯办,别人一个月跑下来的方案,他一周就行,别人一周跑下来的,他两天就行。他主动参与制定整个新农合政策、制度体系中的每一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帮助我这个起草者破解了许多难题。
新农合制度从诞生到完善再到取得显著成效,前后共经历了10年。到2016年6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定,全省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体整合到人社部门,由医保中心经办。至此,这一惠及全体农村居民的好政策,算是“修成正果”,完全融入了社会保障的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