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将黄灯看作红灯和绿灯之间的一个过渡,并没有把它放在眼里,很多司机甚至把黄灯当成了“加速预告灯”,时常懒得等红灯而抢行。那么问题来了,黄灯真的只是鸡肋吗?相关法律法规中闯黄灯又是如何定义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2013年1月1日公安部公布的闯黄灯的定义,即车主在黄灯亮起时未越过停止线的机动车继续通行的,属于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章行为,可以处以200元罚款,并扣6分。
从违法细则上来看,问题的关键在于黄灯亮起时车身是否越过停止线,黄灯亮起时的车身位置是决定是否闯黄灯的关键。若黄灯亮起时,车身已经越过停止线,那么正常通行没有问题;如果在黄灯期间才压过停止线,那么就属于闯黄灯。
黄灯急刹很容易追尾,大家千万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宁等一分莫抢一秒,安全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