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什么意思?2年后再执行?其实你理解错了
说起古代刑罚,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了,基本上每个人都能举出两三个来,比如我们熟悉的宫刑、刖刑等等。古代的刑法相对来说都比较残忍,严重损害了犯人应有的权益,不像现在一样,基本上都是坐牢,叛个有期或者是无期,严重者则会判处死刑。
但就死刑来说,古代时期的死刑相对于现在来说就显得很残忍了,虽然行刑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但是过程却大不一样。而古代的死刑大致来说有斩首、绞刑、凌迟等,基本上都是比较残忍的。而现在的死刑,基本上都是枪毙,或者是注射。
可我们在看到犯人被判处死刑的时候,却往往会出现一种“死刑缓期两年”的判处方式,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首先从字面上来理解,所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说本来要执行死刑的,但是现在不执行,而是要缓期两年再执行。看到这里,也许你会问了:“这迟早都是要执行死刑的,现在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有啥区别?”
实际上,还真是有很大区别的!而且很可能你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理解还是错误的,这是怎么回事呢?这就得说一下这一刑法的主要特点了!
所谓的死缓,就是在死刑缓期结束后,不再执行死刑。而是按照罪犯所犯案情的轻重来减轻刑罚,有的会减为无期徒刑,有的会减为有期徒刑。但这也不是绝对,这种政策只限于那些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的犯人。对于那种屡教不改,而且在死缓期间还犯了重大罪行的犯人,最终还是会执行死刑。也就是说,一旦被判了死缓,在缓期结束后,还是有希望活下来的。
除了死缓,现在的法律也不会轻易给罪犯判处死刑,比如未满18周岁的公民,还有怀孕的妇女,这些都会被排除在死刑之列。而且,现在执行死刑多数都会采用注射执行。这样一来不但能减少恐怖的场面,同时也能减轻犯人的痛苦。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