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发布2023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消费领域 “价格刺客”有违明码标价诚信原则、主播售假问题暴露直播带货侵权乱象、电商平台“保价”服务被指“套路”消费者等乱象频生,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严厉整治“霸王条款”、消费欺诈、预付式消费“套路”等乱象,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又一法律利器。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说到底,上述乱象其实都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选择权则是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的选择其购买的商品及接受的服务的权利。以餐饮消费为例,消费者往往是在消费后才能发现餐厅菜品是否用预制菜制作,而不少消费者去餐厅店内堂食的一大动力就是可以吃到新鲜现炒的味道,如果餐厅并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菜品是否为现炒或预制,就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社会各方齐心协力,构建消费者保护共治体系,协同改善消费环境。一方面,有关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发挥监管威力。历次曝光的违规案例中,不乏知名品牌和屡教不改者。因此,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迎头猛击。另一方面,也要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优势,用好用足媒体的社会监督力量,鼓励社会各方参与侵权举报、纠纷调解、公益诉讼等工作,帮助消费者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总之,捍卫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重在多元共治,形成全社会监督震慑氛围,才能营造出更安全、更舒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振消费信心。
——沈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