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累犯是指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再次犯罪多次构成累犯的,以及构成累犯的前后两罪为相同或者类似之罪的犯罪分子。
种类的划分: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
(2)恐怖活动犯罪的特别累犯;
(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别累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来源:法妞问答
【免责说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公众号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公众号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公众号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