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制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是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国家标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标准GB/T29490-2013,简称“知识产权贯标”。
01
贯标启动阶段
主要包含贯标启动大会、管理者代表的任命、贯标工作组的成立等。
02
诊断调查阶段
主要是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进行调查分析。
03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
此阶段根据企业自身实情制定知识产权方针、目标,组建知识产权部门,编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等。
04
实施运行阶段
召开宣贯大会,发布体系文件,实施运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05
检查改进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06
认证
企业向第三方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认证公司将派出审核员进行认证审核。
01
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核心是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竞争态势和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02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原则之一是全员参与,可以提升企业领导层和基层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调动职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03
通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可以巩固企业的市场地位,使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销售市场的地位明显增强。
04
有效保护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尤其是对于开发的新产品和研发的新技术,通过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体系管理得到有效的保护。
05
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企业产生具备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新技术,通过自己生产销售或通过许可转让他人,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收益。
06
提高生产效率,保持企业活力与动力,使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得到提升,在企业融资上市、投资并购等资产运作上获取更大的收益。
07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情况是科技项目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条件。
08
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可以获得政府扶持以及当地省市区知识产权贯标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