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新规定有以下:
1、增设30天离婚冷静期;
2、离婚协议应写清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事项;
3、增加明确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点;
4、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目的和动机必须合法。
二、协议离婚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总之,离婚协议的书写内容要包括协议重点,以及详细内容的叙述。协议离婚双方需带上相关证件以及材料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