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怎么解除(劳动法中有关竞业限制的若干问题)

   2023-08-31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240
核心提示:竞业限制,是指依法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内,依照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不得在生产

竞业限制,是指依法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内,依照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该制度与服务期制度一样,都属于劳动法领域少见的通过限制劳动者就业择业权来保障用人单位经济利益和管理秩序的制度。

1、竞业限制人员范围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践中,一般指的就是公司里面的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还有一些掌握公司核心秘密的高层次人才,例如,工程师等。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一般指的是接触、知悉或掌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对于竞业限制人员范围的认定是要综合考量的。

2、竞业限制的时间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竞业限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也没有禁止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从事与本单位竞业的业务,一般认为劳动者在此期间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段时间,双方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期限应当根据竞业限制协议来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限制。

3、竞业限制的地域

竞业限制具有地域范围。地域范围的重点在于“有竞争关系”的辐射范围。用人单位的市场范围决定了辐射范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地域范围,不能超过用人单位的市场范围。如,一家贸易公司,其市场范围仅在天津。其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地域范围为全中国,这就不合适了,如果仅约定天津,这是适宜的。

4、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给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双方可以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经济补偿标准。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应当适用法定标准。法定标准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如果这个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5、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

除了双方协商解除协议,法律还规定了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劳动者解除。当出现用人单位欠付劳动者竞业限制补偿金长达3个月时,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据此,劳动者于此时享有法定的竞业限制协议解除权。但并不意味着当出现上述情形时,竞业限制协议自然解除。是否解除要看劳动者是否行使解除权,劳动者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既可以是明示方式,也可以是以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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