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车遇警察查酒驾,为躲避检查,强行冲卡,撞倒执勤警察逃逸。经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袭警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
2023年4月3日的夜间,张某驾驶车辆出门,途中遇到警察设卡查酒驾。因无证驾驶害怕被处罚,张某便在即将到达卡点时,加速准备逃离。执勤中的警察曾某发现,示意张某停车接受检查,但张某并未减速,绕开仍在接受检查的前车,强行撞开路障,并将前来拦截的曾某撞倒甩飞,后驾车逃离现场。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驾驶机动车撞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其行为构成袭警罪。张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提出上述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人民警察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财产安全以及惩治违法犯罪的责任与使命。自觉配合警察执法执勤,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勿因一时“脑热”以身试法,否则将追悔莫及。
南方+记者 张柳青
通讯员 刘苑婷
【作者】 张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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