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6月1日起,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全面实施。纳税人在申报多个税费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合并申报涉及哪些税种,又该如何进行呢,下面让我们一起详细了解吧!
合并申报涉及哪些税种
合并申报涉及10个税种,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统一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合并纳税申报,相关税种的原有申报表不再使用。
如何进行合并申报
纳税人可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下面申税小微将向大家介绍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
第一步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
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税(费)综合申报】
第三步税源数据采集
此次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对申报流程进行了优化改造,将10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将税源信息从申报环节分离至税源基础数据采集环节,因此纳税人在进行每个税种的申报时,需先维护税源管理信息,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
下面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为例:
初始化为查询页面,自动带出已采集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信息,如果没有采集过土地信息则显示为空。纳税人可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对应的土地信息。如果存在已采集的土地应税信息,未终止的土地信息底色为白色,可通过操作栏进行后续操作,已终止的土地信息底色为灰暗色。
点击页面【新增土地】按钮,自行填写土地信息。
若需变更应税信息,点击【应税信息】,系统出现弹窗显示应税信息,点击操作类型里的【变更】进行应税信息维护。点击【保存】后保存应税信息。
注意 !!!
纳税人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该如何更正?
若在纳税申报前发现,可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然后继续申报;若在纳税申报后发现,则需要通过更正申报修改已填写信息,再重新申报。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
第四步
查看申报表,进行申报。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
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后,系统自动带出申报数据。
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进行财行税合并申报。
第五步
申报成功,点击【去缴税】。
第六步
纳税人已完成的申报业务,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查看申报结果及进行后续操作。
政策依据
《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