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关于唐山打人案的后续通报想必大家都已经看了,根据通报,被打女子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二级具体如何判定,可以点击查看之前的文章《收藏,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一览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达不到轻伤的,不认为是犯罪。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而故意伤害导致他人轻伤的,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积极赔偿对方,并取得对方的谅解,达成和解。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得到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的,可以从宽处罚,如果情节轻,可以争取缓刑。但是有以下几种情形的,不得调解结案:雇凶伤害他人的、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寻衅滋事的、聚众斗殴的、累犯、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以及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的被害人,能否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精神损害费。各地法院的判罚不一。但主要分为两种观点:第一种,故意伤害给被害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双重损害的,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第二种,没有证据证明被害人受到精神损害的,不予支持。根据警方的通报此次被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那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两个罪名,则按照该所犯罪情节从一重罪处罚。另外,在河北省公安厅在最新通报中提到,公安机关还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志等人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对他们最后的定罪量刑,肯定会不仅以此次伤人事件为限,大概率会被数罪并罚。最终的判罚,还要通过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理来定罪量刑。根据现有的警方通报的信息,陈某志等人还涉嫌洗钱、非法拘禁、骗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警方仍在继续侦查调查。如果陈某志等人还涉黑涉恶,那么最终的惩处很有可能会非常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