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周确立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到现代保留的逢年过节家人团聚的传统习俗,都表明中国社会是由一个个小家组成的“大家”,那么每个小家的范围有多广呢?谁才是你的“真”亲属呢? 《民法典》对前述问题进行了明确回应,详细地划定了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范围,我们常说的七大姑八大姨并非是自己的近亲属,仅是亲属,即使与其共同生活也不称其为自己的家庭成员。 法条援引: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解读: 《民法典》与此前《民通意见》关于“近亲属”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