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驾严重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3月8日,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巡防五大队依法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驾驶人不仅“丢饭碗”还面临罚款5000元、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
当天20时45分,巡防五大队民警在锦葫路与齐白线交叉路口执行勤务工作。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沿锦葫路由东向西行驶,民警在对该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王某进行测试,结果为7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驾驶的货车辆属于营运货车,依据相关法条,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面对这一结果王某后悔不已,他说:“我当天中午喝了点酒,以为都这么晚了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被查了,这下把自己谋生的饭碗也丢了。”
民警提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作为一名营运机动车司机,竟踩酒后驾驶这条红线,饮酒后开车将面临法律的惩罚,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罚更严重。
来源: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