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总则篇延续了民法总则的规定,并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起始年龄由10周岁调整为8周岁。那么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的行为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检察官释法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具有一定的辨识认知能力,法律应当允许其独立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两类:
一类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接受赠与等。
另一类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八周岁的儿童购买学习用品等。
问
小锋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他的父母能要求商店退回吗?
答
父母可以要求退回。《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