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来源:执行猿
很多人问过我,我在法院打完官司也胜诉了,但是被告不给钱怎么办?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赢了官司但是对方拒不履行义务,可以借助公权力来帮助自己实现债权,这里的公权力就是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属于法院立案、审判、执行三大核心业务之一,属于诉讼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首先就要进行执行立案。
执行立案,就是在对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获得生效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判决或调解书已经生效,且判决书或调解书载明的义务已经到了履行的期限但是对方仍未履行。
执行立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文书包含,标题、当事人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事实理由、落款即申请人以及日期。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即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代理人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代理人为律师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只需要提供律师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的函。
3.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4.填写财产举证表。这个到法院申请时法院会让申请人填写,这个材料其实尤为重要,以后会在后期的文章中详细介绍。
很多人,包括一些律师可能也有这样的疑问,到了法院申请执行了,法院材料也收了,但是一直没有收到法院立案的通知,甚至遇到过不收材料让下个月再来的经历,这里告诉大家一个立案技巧,法院是有严格的考核制度的,包括对受理案件量,现在法院系统提出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对案件量各个法院是有着严格的控制,虽然最高法院每到岁末年尾总会严查年底不立案问题但是这其实和法院的考核导向不太一致。所以在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时候在时间上尽量选择在10月份之前到法院申请执行,如果能够申请执行的时间刚好就是在10月份以后,尽量在月初申请执行不要在月底申请执行,这样遇到上述问题就会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