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一位网友私信询问,养老金继承需要准备哪些证件?这位网友的具体情况如下:父亲今年61岁,刚办理退休不长时间,因癌症不幸去世,参保费用能返还吗?如果可以返还,能够返还多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去哪办理?
看着这一连串的问号不要感觉心慌,咱们一条一条地捋顺,看完这篇文章,也就明白该怎样处理类似的事件了。
1.刚退休不久,人员不幸去世,养老金能返还吗?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类似事件是可以返还的。这一点社保还是比较人性化,毕竟都是工薪百姓,辛辛苦苦参保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人员突然去世,钱不能白交,按照规定予以返还。
2.返还的金额是多少?具体的返还金额,与个人参保档次有关,并不是统一的一个标准。但可以肯定的是,养老金个人账户中的余额,都是可以被直近亲属继承的。
与参保年限有关:参保年限越长,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也就越多,领取的年限越短,继承的养老金额度越高。假设某人只参保15年,个人账户余额只有10000元,每月领取1000元养老金,去世前领取了2个月的养老金,那么能继承的养老金也就只有8000元。
再举个例,假设某人参保40年,个人账户余额有十万元,每月领取3000元的养老金,同样只领取了2个月就去世了,那么个人账户中的余额还剩96000,家属也就可以继承96000元的养老金。当然以上方便计算只是举例说明,具体金额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核算。
办理养老金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到哪里办理?
继承人需要材料,1.去世人员死亡证明,2.继承公证文书,3.继承人身份证,4.继承人的户口本,到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等待退款即可。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人会认为,这样的退还规定不是很合理,职工参保人员还讲得通一些,个人只承担了很少一部分费用,大部分参保费用都由单位承担。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所有费用都由个人承担,为什么只返还个人账户余额,统筹账户中的钱就被“充公”了吗?
其实,这里有一个误区,换个角度讲,假如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活到了80岁,60岁退休12年的时间已经领回了参保费用的本金,那么剩下的8年时间,养老金待遇并没有停止发放,如此以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是不是占了便宜呢?
换句话说,至于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合理,只是每个人经历的事情不同,领取养老金时间长短的不同,在感受上带来了一定的偏差。所以,大家要切记一点,活得越久,养老金领得越多,寿命越短,赔的参保费用也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