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1997年起实施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契税法施行后,个人购买家庭住房最低1%的契税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个人购房契税成本不会增加。
维持3%-5%契税税率不变,8个省略有下调
对企业和普通人来说,契税并不陌生。在中国境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赠与、互换都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制定契税法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之一。2020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契税法,将1997年起实施的契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总体水平不变。
契税法维持了暂行条例规定的3%~5%税率,并未上调,只是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对适用税率的确定程序进行了调整: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改为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再按规定备案。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公布新的契税税率,北京、上海、广东等27个省区市将契税税率确定为最低3%;湖南确定为4%;河北、辽宁、河南确定了3%和4%两档税率;其中河北和辽宁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河南对住房权属转移适用3%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刘宜表示,总体来看,与现行契税税率相比,全国多数地区在税法施行后保持税率平移,黑龙江、河南、湖北等8个省略有下调。各地确定税率与现行税率保持一致,体现了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立法原则,降低现行税率则减轻了纳税人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据测算,湖北省将契税税率由4%下调至3%,预计可为全省市场主体每年释放近40亿元红利。
契税法调整了征税范围,最主要的是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纳入其中。同时,将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合二为一,纳税人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可一次性完成申报缴税。
自购住房契税最低至1%,契税上调系谣言
契税法实施在即,近期网上不断传出“9月后买房契税上调”的消息,甚至有楼盘将此作为销售话术。
实际上,在契税暂行条例施行的24年中,在条例框架之下,我国相继出台了各类契税优惠政策。契税法施行后,这些优惠政策是否延续抑或另做调整,关系到参与买卖房屋的每个普通人,也直接导致近期传言不断。
根据现行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不适用对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
8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明确现行的购买家庭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将继续执行,也证实了“9月后买房契税上调”的消息实为谣言。
此外,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离婚分房子、合法继承等情形,免征契税
夫妻间房屋更名如何征收契税?契税法明确,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执行优惠政策,免征契税。此外,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9月1日起,免征契税的情形还包括,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外国银行分行按照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此外,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均属于契税法明确的免征契税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