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属
亲属是指因婚姻、血缘和收养而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亲属包括:
1、配偶:男女结婚而产生,血亲和姻亲关系赖以发生的基础。
2、血亲:凡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都是血亲。
(1)自然血亲,自然血亲是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联系的血亲。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等。非婚生子女也属于血亲。
(2)拟制血亲,虽无血缘联系,法律上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又称为准血亲。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3、姻亲:配偶本身除外的由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
(1) 血亲的配偶 如兄弟之妻、伯叔父之妻、侄之妻、姑、姊妹之夫、女婿、儿媳等。
(2)配偶的血亲 如岳父母、妻之伯叔、姑、妻之兄弟姊妹及其子女等。
(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如妻的兄弟的妻、妻的姊妹的夫、夫的兄弟的妻、夫的姊妹的夫等。
亲属与家庭成员的区别,家庭成员是指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彼此负有抚养义务的亲属。我国法律中提到的家庭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不一定是家庭成员,而家庭成员一般都是亲属。
亲属的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直系姻亲的儿媳、女婿。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
二、亲系与亲等
1、亲系 亲系指亲属间的血缘关系。
(1)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如兄弟姐妹与自己同源于父母,伯、叔、姑、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与自己同源于祖父母,舅、姨、姨表、舅表兄弟姐妹与自己同源于外祖父母等。
(2)直系姻亲和旁系姻亲
姻亲是按配偶的亲系而定的,配偶的直系血亲就是直系姻亲,配偶的旁系血亲就是旁系姻亲,所以姻亲也有直系和旁系之分,如儿媳与翁姑是直系姻亲,妻与夫的兄弟姐妹属旁系姻亲。
2、亲等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血亲关系的亲疏远近是用世代来表示的,如我国法律用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说法。如伯、叔、姑、舅、姨之子女之间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他们之间是禁止通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