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公证首先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自身的申请要求,用钢字笔依照相关顺序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然后提交法定继承公证的证明材料,待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无异议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就可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法定继承公证的办理首先需要根据你的申请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然后法定继承人亲自提交证明材料,待公证员审核完材料和《公证申请表》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法律快车小编提醒你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以下证明: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6.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主要应查明以下问题:
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死因等。
2.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
3.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
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证费缴纳发票即可领取公证书。
法定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