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属于女性,男性不希望女性带走孩子,态度恶劣

   2023-03-02 8780
核心提示:无监护权一方将儿童带走处理如下:1、离婚后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强行带走孩子是违法的,对孩子也是不利的。如果孩子的监护权是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把孩子带回来;2、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的子女抚养权协议的,需要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不
无监护权一方将儿童带走处理如下:
1、离婚后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强行带走孩子是违法的,对孩子也是不利的。如果孩子的监护权是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把孩子带回来;
2、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的子女抚养权协议的,需要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3-03-02 14: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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