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车辆年审三次不合格会强制报废吗,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2013年5月1日,我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正式实施。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对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施后,取消了对私家车的限制使用年限。尽管新政取消了对私家车的强制报废年限,但也并不表示私家车可以无限期使用。
报废新标准实施后,对车主们来说最主要变化是新增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
连续3次未检验并非是连续3年不检验,非营运的小型汽车新车前6年是2年一检验,6至15年是1年一检验,15年后就是半年一检验了。现在还有不少车辆在系统里超过三年没有参加年检,这些车主必须在今年5月1日前去检验机构进行车检,否则就会强制报废。此外,逾期未年检,车主还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