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给老公生了孩子,但“赠与的财产”依旧要返还

   2023-09-20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020
核心提示:审理法院郯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案情简介1998年,男女双方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2015年,男方出现
审理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一审)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案情简介
1998年,男女双方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

2015年,男方出现婚外遇,多次转款给“婚外异性”,共计约80余万元;

2017年,“婚外异性”生育一子;男女双方共同、正常生活;

没过多久,男方因无力支付“婚外异性”大额索取,向女方吐露自己有外遇并生子的情形;女方知道后,与“婚外异性”协商解决感情及孩子抚养等问题。“婚外异性”非但不解决,并且到女方住处威胁。

2017年,女方委托律师婚姻家事团队代理起诉赠与无效纠纷。

焦点问题
问题一:男方赠与婚外异性财产的赠与行为有效吗?

问题二:与婚外异性已生子,赠与的财产算抚养费吗?

案件评析

对于问题一:首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因非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男方与“婚外异性”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公序良俗,有违公平原则,赠与行为无效。

对于问题二:婚生子抚养费,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在赠与合同纠纷中不一并审理。

回顾本案
撤销赠与“婚外异性”财产的关键性证据,首先是男方与婚外异性的不正当男女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居委会邻居证人证言、相关聊天记录、租赁合同、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其次是赠与财产的相关证据。如男方与“婚外异性”转账频繁,并且有业务上的交融,对于证据把握的要求会更高。

判决结果
女方胜诉,“婚外异性”返还女方80余万元。
律师结语
在案件之外,更难的是男女双方的感情纠葛,起诉“婚外异性”有两种目的:
一,让男方与婚外异性彻底划清界限从此不再联系;
二,是从财产方面考虑,财产利益最大化。
在起诉时,就要考虑清楚自己真实想达到的目的是什么,不能因为胜诉,扩大自己的目的,目的扩大,随之而来的烦恼就会增大。
胜诉并履行后,希望客户忘却,好好生活。
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善意取得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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