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的不能补办结婚证,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动终止,无法补办结婚证,只能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如果有需要的,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书。工作人员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会依法出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2023-03-02 15: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