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成果在竞争中越来越占优势,知识产权变得耳熟能详,但是在智力成果保护和使用中,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专利许可合同应注意的法律风险。
第一、专利许可期限、方式、对象和地域须明确
1、许可期限含起始期限和终止期限。
2、许可方式有独占、排他、普通,约定不明视为普通许可。
3、许可对象:明确是否含被许可人的关联公司(子公司、母公司、兄弟公司等)。
4、许可地域:专利权仅在登记国受法律保护,同时权利人不得不合理地限制被许可人在登记国实施专利的地域。
第二、专利许可使用费须明确:明确具体数额或者明确计算方式
常见收费方式:固定收费、浮动收费。浮动收费又分为:完全浮动、前期收费与浮动收费相结合。
第三、专利许可不得非法垄断技术或妨碍技术进步
我国合同法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专利许可合同条款不能包含前述内容,否则将面临无效的法律风险。
第四、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于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可以自由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改进的技术成果属于改进方。
第五、专利许可合同登记
专利许可合同应备案登记,但登记非合同生效要件,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被许可人,专利许可合同一定要登记,否则权利人违反约定再次向第三人授权许可,被许可人不能追究第三人侵权责任,只能请求权利人承担违约责任。若权利人向第三人授权独占许可并经备案登记,被许可人将被禁止实施专利。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专利许可合同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