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联系法院就行。协商、调解、仲裁、判决。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在五日内做出受理决定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法院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3-03-02 15: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