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规定的所有栏目,签名,贴上女方免冠照片,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或村、居委会)核实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核。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申请审批表后,核实申请人情况、是否张榜公布,然后报送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夫妻双方均为农民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经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乡(镇)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同意的,由乡(镇)人口计生机构审批发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9406266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打赏本文作者。
微信扫一扫打赏
支付宝扫一扫,奖励 times
打赏 1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