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借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债务,离婚后另一方不需要进行偿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债务如果没有经过配偶追认或者签字,则该债务只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3-02 15: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