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在离婚的情况下,男方是否拒绝女方探望孩子,法院是否受理?

   2023-03-02 6940
核心提示:离婚后子女有权拒绝对方探视,但是要分情况讨论。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拒绝探视的,不宜强行探视,应充分尊重子女意愿。对于八周岁以下的子女拒绝探视的,则要看其是否是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挑拨或教唆使其拒绝探视,如果查实是直接抚养方挑拨或教唆的,探视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其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法
离婚后子女有权拒绝对方探视,但是要分情况讨论。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拒绝探视的,不宜强行探视,应充分尊重子女意愿。对于八周岁以下的子女拒绝探视的,则要看其是否是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挑拨或教唆使其拒绝探视,如果查实是直接抚养方挑拨或教唆的,探视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其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2023-03-02 15: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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