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资不抵债,难以继续维持的话,那么就可以去申请企业破产。企业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可以继续主张债权,但是,当债权人知道破产消息后要怎么做?即企业破产做为债权人该怎么办?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的,会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如实申报,申报后,可以依法参与破产分配。
1、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多长时间内申报债权?
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债权人如果没有申报权利,怎么办?
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
3、债权人收到通知后,多长时间内申报债权?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破产后,债权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亦视为到期债权。此,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
如果要求债务人清偿,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选择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由于保证人也无力偿还,在申请执行后,可以要求保证人分歧给付等措施。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同时要求债务人及保证人清偿债务。
2、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因此,债权人知道债务人企业破产后,及时去法院申报债权,接着根据债权的情况,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