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侵权纠纷能否在被告住所地管辖,诉讼法对于侵权纠纷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侵权纠纷能否在被告住所地管辖 2、连带责任什么时候可以侵权纠纷能否在被告住所地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权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对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在侵权纠纷的管辖地中,侵权行为地肯定优先与被告住所地的。法律条款规定是非常合理和严密的。原则上,"或"字前面的肯定优先于"或"字后面的内容。
连带责任什么时候可以撤销
1、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期限届满后,不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后不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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