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司债权发行的条件是什么,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公司债权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2、公司有欠债分立之后怎么承担公司债权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
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
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
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
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
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公司有欠债分立之后怎么承担(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
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
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
另外,企业分立行为一般为企业的单方行为,企业分立时关于债务承担的协议不具有约束、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企业分立是指由原来的一个企业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
企业分立后,如果原企业主体资格消灭,分立后成立数个新企业,各自具有法人资格。
原企业债务的承担,分立后的新企业应当以分立时各自所取得的财产的份额,按比例分担;
如果原企业主体资格不消灭,且在分立改制时采取“脱壳经营”方式的,则企业分立前的债务由原企业与分立后新设立的企业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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