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已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因此,家庭成员对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建造的房屋及其收益,均有权参与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物权法的规定,在家庭成员之间,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的,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