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九法作废,可谓“一法生,九法死”。这9部失效的法律分别是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和物权法。
那么新颁布的民法典中有哪些关于遗嘱的新规定呢?既然是新规定,那就必须和之前继承法中关于遗嘱的规定进行对比。
一、原继承法中关于遗嘱的规定有哪些?
继承法规定了几种遗嘱形式:自写遗嘱;写遗嘱;记录遗嘱;口头医疗建议(紧急情况下);公证遗嘱。
自我遗嘱大家都容易理解,自己写,自己签,自己按手印;写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写,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遗嘱公证由遗嘱人通过公证处办理。
按照上面的规定,一旦有了公证遗嘱,以后想修改,只能公证。否则,即使修改也将无效。
二。《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的新条款
1。增加了打印遗嘱
现在电脑打印很方便,一些老人自己写一些字可能会出错。单纯打印有多好?
2。添加了录音和录像遗嘱
毕竟民法典是2021年1月1日生效的。现在哪个手机没有录音录像功能?所以这种方式很方便。
3。删除了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的规定
该条款删除了“公证遗嘱不得撤销、变更”的规定,这意味着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具有同等效力,所有合法遗嘱以最终遗嘱为准。
这种修改是合适的。毕竟一旦做了公证遗嘱,后来修改的时候就忘了公证。有必要以多年前的公证遗嘱为准吗?
三。民法典关于遗嘱的新规定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
民法典于今年生效。与1985年生效的《继承法》相比,科技水平和生活环境都大不相同。所以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的方式,主要是现在录音录像遗嘱太方便了。
但删除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的规定,也体现了对遗嘱人随时修改遗嘱权利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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