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申诉再审不一定能翻案,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当事人在终审判决之后申请再审是不会停止原本的判决还有裁定的执行的,但是如果有新的证据或者证明原本的判决有错误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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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申诉再审能翻案吗? 2、先予执行的概念是什么?通过申诉再审能翻案吗?
不一定。案件终审后已向最高法院申诉,那么此终审判决在高院改判前仍然生效。当事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
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终审判决后申诉的结果也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定,并不是所有的案件申诉都可以有好的结果,大多案件申诉结果都无法翻案。
先予执行的概念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适用情形包括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先予执行范围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先予执行条件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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