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城镇居民的残疾残疾赔偿金与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标准是不一样的,对于农村居民在城镇生活超过一年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其经常居住地为该城镇。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农村户口残疾赔偿金一年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1、民法通则没有规定残疾赔偿金,但在第119条以不完全列举的方式,对残疾赔偿的范围作了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其中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依其文义,应理解为对受害人因受损害而导致生活资源减少或者丧失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2、在1992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文件中,均作了类似民法通则的规定。
3、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最先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的法律。而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残疾赔偿金作了规定。这两部重要的法律,对于致人残疾的人身损害赔偿,都是在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内容之外规定了残疾赔偿金。
为此,实务界和理论界的观点都倾向于认为,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有变化)。而且参与制定这两部法律的有关部门也作此解释。